医疗机构可开展互联网医疗
2019.01.03点击:
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杜娟)“互联网+健康医疗”将一步步走入广州人的生活。近日,市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其中提出,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,通过释放政府数据红利,积极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,培育基于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健康医疗产业新业态,缓解看病就医难题,提升人民健康水平。
《意见》提出要推进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和互联互通,健全数据采集机制,建立“健康广州”数据资源目录,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、跨区域共享。整合现有的卫生健康及医保等数据资源,有序扩大数据采集范围,形成“健康广州”数据资源目录。
未来健康医疗大数据系统的建立能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医疗服务。《意见》中提出,发展便民惠民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,为市民提供统一的预约挂号、在线问诊、自助缴费、分时候诊、报告实时查询、药品配送等全流程在线诊疗服务,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。
同时在实体医院基础上,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,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,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“一站式”结算,形成一个智能的全民健康服务平台。
建设统一的药品处方流转平台,实现医院信息系统、医疗处方流转信息平台、云药房平台、社会药店、配送系统等互联互通等。
此外,《意见》还提出建设国家级呼吸系统疾病大数据中心,开展个性化精准医学检测试点,开展人工智能精确推荐治疗试点。
来源:大洋网-广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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