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多措并举确保 乡村医生全覆盖

2018.12.07点击:

本报12月4日讯   记者今日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,我省印发了关于“贯彻落实乡村医生全覆盖”的通知,要求通过考核招聘、选派等方式,实现村村都有乡村医生,打通百姓家门口的就医路。

  省卫健委要求,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,在12月5日以前,以考察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,确保所有村卫生室均有乡村医生在岗,并协助卫生院完成本村的健康扶贫工作任务。其中,招聘到乡镇卫生院的,统筹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3-5年,人事关系在乡镇卫生院、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,服从乡镇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。

  省卫健委指出,乡村医生招录条件可结合所在地实际,在学历等方面进一步放宽。在未招聘到乡村医生前,要选派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。选派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村卫生室服务2年后可返回原单位工作。

  在待遇方面,要以确保乡属村用的医生收入水平高于卫生院收入水平的标准,激励全科人才下沉到村卫生室。具体来说,在村卫生室工作的“乡派村用”的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原基本工资、基础性绩效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等乡镇卫生院保障不变,所服务辖区的基本药物补助和40%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医生的奖励性绩效,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作为“乡属村用”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;同时,“乡属村用”期间享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激励政策,领取乡村医生生活补助,住房补贴标准根据所在市县住房补贴相关政策执行。

  此外,记者从海口市卫计委了解到,海口所辖231个村卫生室目前共拥有村医及卫生员335人,已全面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。

来源:海口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