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将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
2017.12.04点击:
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,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》,在加大监管药品流通、规范用药等环节的同时,还将建立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。
为提高药效,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,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要严格药品审评审批,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,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。同时,鼓励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,实施医药产业智能化提升行动,支持企业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改进传统生产工艺,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制剂生产线,支持中药临床应用研究。
针对廉价药品时常短缺的问题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将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、报送、分析、会商制度,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,统筹采取定点生产、药品储备、应急生产、协商调剂等措施,确保药品市场供应;将建立用量不确定、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目录清单,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,确保药品有效供应。为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,我省将探索开展将临床用药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药品集中采购、制定临床用药指南的重要参考,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、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、实时共享,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。按照规定,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,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,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。此外,还将加强包括零售药店药师在内的药师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药师在药品采购、合理用药方面的积极作用。(记者 王慧慧)
为提高药效,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,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要严格药品审评审批,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,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。同时,鼓励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,实施医药产业智能化提升行动,支持企业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改进传统生产工艺,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制剂生产线,支持中药临床应用研究。
针对廉价药品时常短缺的问题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将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、报送、分析、会商制度,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,统筹采取定点生产、药品储备、应急生产、协商调剂等措施,确保药品市场供应;将建立用量不确定、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目录清单,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,确保药品有效供应。为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,我省将探索开展将临床用药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药品集中采购、制定临床用药指南的重要参考,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、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、实时共享,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。按照规定,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,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,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。此外,还将加强包括零售药店药师在内的药师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药师在药品采购、合理用药方面的积极作用。(记者 王慧慧)
来源: 安徽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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